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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处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丽江日报

  2021年4月11日,在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编号为D2YN202104100014信访举报件后,丽江市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由玉龙县分管副县长带队,协同石鼓镇党委和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于11日上午10时前往玉龙县石鼓镇竹园村滇中引水项目施工现场就投诉件反映的“滇中引水项目施工时,将废水和废机油直排冲江河,水质污染导致农作物和鱼虾死亡”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调查组现场查看了投诉件中反映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和排放情况,及时对隧道涌水沉淀处理后排放的水体和冲江河来远桥断面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仔细查看了项目区废机油收集、暂存设施情况,查阅公司废机油收集、处理台账记录,向公司工作人员询问废机油处置情况;同时认真调查了下游鱼塘和农作物基本情况。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副县长阿鲁冬俊主持召开整改督办会,听取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关于环境管理情况的汇报,各有关部门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提出对策建议,讨论研究了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请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做好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在细致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提出:立即对冲江河水质进行监测;配送中心及生活区生活污水进行调查取证;对砂石料场扬尘污染责令立即整改;对上述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对施工区全面开展无死角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等整改措施。

 

  下一步,丽江市、玉龙县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环评措施;进一步加强冲江河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开展分析研判;加大对辖区内种养殖户的行业监管和科技服务指导;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管,督促减少工程施工对河道及水体的扰动;对施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按时、按标准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来源:丽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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