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的通告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积极营造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浓厚氛围,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4月10日。
二、组织机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由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办。
三、征稿对象
本活动欢迎文化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广泛参与,积极投稿。
四、征稿投稿要求
(一)主题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为人民群众书写、为中华民族抒怀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讲述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好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通过挖掘、整理、宣传丽江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记录、书写、讴歌丽江各民族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团结统一的缩影的鲜活事例,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增进团结,促进文化文艺创作生产质量不断提高,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更好凝聚全市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推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同心同德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丽江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投稿要求
1.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入选作品发生法律纠纷,均有作者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对违背公序良俗及其他不符合本次参评要求的作品,一律不能参评参展,经过核实后将取消获奖和参展资格。
3.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寸不大于6尺整纸,不小于4尺整纸,条幅作品不超过4条(每件)。
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收手卷、册页和扇面作品,不收硬笔书法作品。篆刻作品收印屏,印蜕数量6-12方,不少于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上,自行题签。
4.美术作品必须为原创,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均可投稿。
作品尺寸(画心)不大于200cm×200cm、不小于50cm×50cm(1幅完整图片,不得附作品局部照片)。
5.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表现形式不限。作品要求原创。新闻纪实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等),但不允许照片处理软件对原始照片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润饰及过度处理。
每张(组)作品须按要求注明作品名称(组照表明作品顺序)。
6.征文作品以诗歌、散文、小说为主,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时代气息和生活气息。需自行校对。
标题不超过25个字,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字体、居中;姓名信息为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其中一级标题字体为黑体,二级标题字体为楷体_GB2312,三级标题字体为仿宋_GB2312加粗。页边距为默认值,页码格式为页面底端外侧。
(三)投稿方式
1.摄影、征文作品报送电子稿件。摄影作品请报送高清图片(JPG格式,不小于3MB,不大于16MB),投稿作品请采用word格式。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作品名称等信息。
投稿邮箱:ljscmb5152513@126.com
(备注:邮箱第一个字母为“L”的小写)
联系电话:0888-5152513;
2.书法和美术作品采用邮寄方式,附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信封上请注明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稿件。
邮寄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西安段5路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邮编:674199
联系人:梁俊 1362888892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的作品征集后,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书法、美术、摄影、征文每类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选取80件优秀作品,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丽江市书画摄影征文作品专题展览活动,并将优秀参展作品制作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文艺作品合集。入选及参展作品,市民族宗教局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支付任何稿酬。
特此通告
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